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    发布者:admin123   来源:   发布日期:2015-04-28   点击次数:  

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
    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

    各盛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
        一、元旦
     :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1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15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
    二、春节 :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15日(星期日)、2月2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    三、清明节 :4月5日放假,4月6日(星期一)补休。

    四、劳动节 :5月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    五、端午节 :6月20日放假,6月22日(星期一)补休。

    六、中秋节 :9月27日放假。

    七、国庆节 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    节假日期间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
    国务院办公厅

    2014年12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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